重庆国家应用数学中心是2020年2月经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批准成立的首批13个国家应用数学中心之一。中心以重庆师范大学作为牵头单位,联合中国科学院大学、北京大学、重庆大学、西南大学、陆军军医大学、重庆邮电大学、重庆交通大学、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等高校,中国科学院数学与系统科学研究院应用数学研究所、中国科学院绿色智能技术研究院、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等院所,与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港务物流集团有限公司、重庆攸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医疗保障局、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马上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电智安科技有限公司等核心单位合作共建。中心由国际系统与控制科学院院士、国家自然科学奖二等奖获得者杨新民教授担任主任。中心是国家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心坚持面向国家战略需求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聚焦数学与信息科学、数学与先进制造、数学与智能交通、数学与生物医学四个重点研究方向,发挥平台统筹优势,集聚数学与相关领域科学家、行业专家、企业家,共同凝练和解决一批行业企业生产发展过程中的关键数学问题,推动应用数学成果转化落地,致力于建设成为组织高水平应用数学和数学应用研究、培养高水准数学及交叉学科创新型人才、搭建高层次应用交流平台的一流科创中心,为国家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贡献战略科技力量。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招聘方式进行。
二、招聘人数
本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重庆国家应用数学中心劳务派遣临时聘用人员3名,主要从事软件开发、智能汽车场景仿真测试等相关研究工作,协助项目负责人开展系统集成、算法联调等算法应用与落地任务,并参与撰写项目进展报告及其他相关文档材料。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良好品行,无违法犯罪记录;
2.身心健康,符合事业单位聘用体检要求;
3.从事智能汽车研发中非线性、大规模多目标优化与最优控制问题的研究,重点聚焦于自动驾驶轨迹优化、整车传动系统效率优化、车辆结构设计优化等方向,承担相关软件开发与仿真测试工作。具备独立思考能力,具有追求高水平科研成果及实际应用落地的意愿和动力。
(二)资格要求
1.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指不满36周岁),有工作经验或能力特别突出者可适当降低年龄要求;
2.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软件工程、人工智能、应用数学、运筹学与控制论、计算数学等相关专业,有软件开发、仿真测试相关工作经验或能力特别突出者可适当降低学历要求;
3.要求具备扎实的数学基础和较强的编程能力,熟练掌握Matlab和Python语言。有软件开发或仿真测试相关经验者优先考虑。
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到开除公职、开除党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时受过开除学籍、留校察看等学校处分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国家和重庆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8月20日(以邮箱收到简历时间为准)。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报名材料包括:①个人简历;②有效本人身份证件;③学历及学位证书〔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者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④其他证明材料,如工作经历证明或资格证书。
报名时请将以上所有材料电子版打包成一个压缩文件,压缩文件命名及电子邮件主题须为“姓名+最高学历+所学专业”,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jinjie.liu@cqnu.edu.cn) ,报名为有效。
3.资格初审
中心在2025年8月25日上午12:00前,对照岗位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确认参加考核人员名单。凡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其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
五、考核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按规定时间、地点和其他相关要求,携带身份证前往参加。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岗位实际要求执行。体检合格者,学校对其进行考察。
七、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作为拟聘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入职手续。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应及时进行签约。拟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聘期一年,待遇7000-12000元/每月。期满后,视后续项目需要处理续聘事宜。
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九、纪律要求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报名资格、考核资格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十、联系方式
重庆国家应用数学中心:许老师;电话:023-65911112。
本公告未尽事宜,欢迎来电咨询。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cqcam.cqnu.edu.cn/info/2039/4229.htm